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0- 10- 19 16: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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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宁波市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要求,我局会同驻卫健委纪检组,组织各区县(市)医保局,于2020年8月20日至8月30日,对宁波市范围内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10天的交叉现场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全市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1月-2020年5月期间执行医保政策情况。全市共抽查20家中医类医疗机构,包括7家二级规模公立中医医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不合规收费、不合理治疗、仪器超适用范围使用、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等行为。检查发现,20家中医类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总体良好,基本能按医疗保险政策提供规范服务,但在检查、治疗和手术收费等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服务内容重复、超医保支付标准收费等现象。
二、问题情况
(一)已确定违规问题
1.重复收费。主要是对项目内涵已涵盖的项目重复收费,如开展“电针”治疗同时收取“普通针刺”费用,“血气分析”同时收取“血清碳酸氢盐”测定费用,收取“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同时收取“气管插管术”费用。
2.串换收费。开展“放血疗法”收取“拔罐”、“梅花针”费用,“一次性使用雾化器”串换成“一次性面罩”。
3.不合规收费。无中医资质医护人员开展中药涂擦治疗、不按照治疗规范开展“贴敷疗法”、“中药熏药”等治疗,“中药硬膏热贴敷治疗”另外收取“狗皮膏”费用。
4.仪器超适用范围使用。电磁波治疗器收取红外线治疗费用;中频脉冲电治疗按低频脉冲电治疗收费;超声波药物透入治疗无相应治疗仪器。
5.药品进销存不符。内部管理薄弱,中药饮片盘存不规范,部分饮片盘盈盘亏数量较大;未按规定对药品目录、收费项目库进行有效管理。
针对上述情况,已要求属地医保局严格按照协议管理规定,落实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追回违规费用。
(二)编码错误匹配情况。因对医保政策理解有误,医院错将“红外线治疗”匹配成“红外线光浴治疗”,两种治疗操作和收费基本一致,仅名称跟编码不同。
针对上述情况,已责令该医疗机构立即纠正,进行正确匹配,加强医保政策学习,避免类似错误。
(三)不配合检查情况。个别门诊部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医生请假这一非正常医疗情况,如宁波北仑德颐中医门诊部,几乎处于半关门状态。
针对上述情况,已要求属地医保局进一步深入检查,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该医疗机构列入抽查复查工作重点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对照我局制定的操作标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
(一)已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完善制度,落实源头治理,规范各项基础管理,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未抽查到的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存在的类似问题,切实按照操作标准逐项改正,杜绝此类违规现象发生。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督促整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做好整改工作,抓实抓细,一抓到底,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