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1-03-1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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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有关功能园区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宁波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相关规定,经过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决定调整宁波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传染病房加收、特殊疾病护理加收和病理检查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费用,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切实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21年4月12日起执行。


附件:宁波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宁波市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序号

医保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备注

1

11090000104

传染病房加收



20


2

11090000201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空气洁净级别达到100级及以上的)

指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


390


3

12010000600

特殊疾病护理加收

指法定甲类传染病及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的护理


16.9

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基础上加收30%

4

25040306600

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



167


5

25040490400

异常糖链糖蛋白检测(TAP)



191


6

27020000300

细针穿刺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指各种实质性脏器的细针穿刺标本的涂片(压片)检查及诊断


55


7

27020000400

脱落细胞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55


8

27030000000

增加1只蜡块加收



18.2


9

27030000100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109


10

27030000200

内镜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109


11

27030000500

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182

微创手术标本每例最多加收 10只蜡块;与其他组织病理学检查诊断项目(大类编码 2703)不能同时计收

 

12

27050000100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73


13

27050000201

病理单克隆抗体检测



147


14

27050000202

病理癌基因蛋白检测



182


15

27050000300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73


16

27070000100

原位杂交技术



182


17

27070090100

荧光染色体原位杂交检查(FISH)



1200

限三级医院

18

27080000700

疑难病理会诊(市内)

院内会诊不收费


109

由高级职称病理医师组成的专家组会诊

政策解读:《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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