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1- 09- 01 15: 55
阅读次数:
“多亏了医疗救助的好政策,为我们贫困家庭又减轻了9万多的治病费用,让我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增强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近日,刚出院的外滩街道低保边缘户陈先生激动得眼含热泪,声音哽咽地说。
今年7月陈先生因患脑梗,在宁波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1270924.06元,按照现行政策,这笔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有102159.59元医疗费用需要个人承担。高额的治病费用对这个困难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今年以来,江北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将乙类个人先自付部分也纳入合规医疗范围内,最终,陈先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报销救助后,个人只需承担6213.49元,有效缓解了陈先生的经济压力。
陈先生只是全区医疗救助政策实施以来众多受益者之一。近年来,江北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改革,聚焦聚力,倾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医疗惠民政策送到百姓的心坎上。
江北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局建立高额医疗费用预警机制,通过医保平台对医疗救助对象费用结算情况进行每月筛查。对于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仍未化解的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及时将人员信息推送给民政、扶贫办、残联、红会、慈善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形成帮扶合力,协同做好化解工作。2020年度,共化解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5万以上人员13人;2021年度,开展困难人员追溯报销8人次,共计支出救助资金4.25万元。
好政策就要家喻户晓。为此,江北医保局还积极开展惠民政策进社区、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医疗救助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此外,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区医疗保障局每月月初与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匹配核对,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100%参保,低保边缘户参保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3372人,累计资助参保补助资金227.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