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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多方联动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2- 11- 23 09: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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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长护险是社会保险第六险,建立可持续的长护险制度,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社保制度完善的应有之义。为进一步深化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推动省市两级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落实落地,促进社会化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发展,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先行市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波江北医保出台并施行《江北区试点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奋力打造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江北样板”。

一、提早谋划部署,全力做好前期准备

(一)早部署,开展全域网格排摸。自今年4月以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社区)为网格,组织排摸、统计辖区内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重度失能人员相关信息,并与医保、民政、人社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搭建全区重度失能人员基础数据库,全区累计排摸重度失能人员1192人,实行动态管理,100%纳入“基础库”。

(二)建体系,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出台《江北区试点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医保、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江北区方案实施细则》等11个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评估标准、定点机构管理和服务规范,从组织和制度上保障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为失能人员得到更好的护理服务提供保障。

(三)强能力,推进评估队伍建设。医保、卫健、民政等部门组建江北区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负责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选聘来自宁波市第九医院、区内八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评估专家11人、评估员320人纳入江北区长护险评估人员库,开展现场失能等级评估工作,同时邀请宁波市评估委员会核心专家团队对评估人员开展上岗培训。

二、优化政策制度,拓宽照护服务范围

(一)全覆盖,实现城乡一体。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梯次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础上,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人员)纳入试点对象。

(二)多形式,新增服务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充分考虑重度失能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原有机构护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护理服务方式,在试点区域范围内新增居家护理服务方式,更加契合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试点后,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入住试点区域范围内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或选择试点区域范围内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7月1日起,全市首批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成功落地江北。

(三)优服务,精选准入机构。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为中心,建立覆盖区、街道(镇)、社区(村)的三级长护定点服务机构,同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和居家服务延伸;积极培育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引入全国有丰富长护经验的优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充分保障长期护理服务能力的供给。已完成26家长护险定点机构的纳入工作,其中居家护理12家,机构护理12家,既做居家护理又做机构护理2家,养老护理员750余人。

三、严格日常监管,提升服务保障品质

(一)严监管,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初评、复评制度,厘清保障范围及界限,实时把握护理对象身体状况,及时调整护理内容,规范资金统筹和待遇支付标准。组织巡查检查失能评估和护理服务情况8次,共计53人次。

(二)重沟通,实施服务回访。通过对服务机构的服务回访,严格督导各服务机构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着力打击违规行为,维护长护险基金安全和合理支付。各类回访共计38人次,满意率100%。

(三)提质效,进行数据监测。结合长护险试点政策,上线一套集参保人员、承办机构、评估机构、护理机构、医保经办监管为一体的长期护理保险管理系统,满足长护险“政府监管、保险经办、社会参与”的多方需求,实现长护险服务全程精细化管理。截至目前,在“甬有长护”系统全流程经办申请共计24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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