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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2-12-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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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年度总体目标是: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s点数法付费工作;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具体绩效指标是:产出指标7个,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5个;效益指标2个,其中社会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共10个具体绩效指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心下,中央财政下达我市2021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16万元,用于加强我市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以及宣传、经办、培训等基础服务能力提升。
市医保会同市财政在收到资金30天内分配下达了这笔资金。资金主要考虑市医保局及各地在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宣传、经办能力提升等方面的业务量和实际需求加以分配。资金预算下达的同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底,市医保局及各区县(市)共计使用1048.6万元,预算执行率94%。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医保信息化方面。建立健全了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立项、开发、验收、支付等规范运作;积极推进医保数字化改革,加大服务经办信息化支撑力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信息化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医保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有效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极大方便了群众就医结算。
      2.基金监管方面。通过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专项行动、举报核查,结合日常巡查、网上监控等形式,实现监督检查全方位、常态化,全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162家,检查覆盖率100%,取得良好成效。
     3.支付方式改革方面。会同市财政、卫健出台《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办法实施意见》,自2020年12月28日起上线运行,对全市226家有住院的定点机构实施住院DRGs点数法付费。
     4.经办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优化医保参保转移,合并城乡居民医保AB档,统一全市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和待遇标准,实现大市内跨区域转移接续无感自办。推进掌上支付,积极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年末医保电子凭证开通率100%,激活率88.9%,1-12月结算率22.6%。
    (三)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 召开医保工作省级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2021年召开了市委市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文件发布、医保市级统筹落实等重大医保工作发布会2次,达到设定目标。
      2. 开展医保政策、经办业务培训。围绕医保市级统筹、DRGs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2次全员轮训,达到设定目标。
      3.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新建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100%,超过设定目标。
      4.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市医保信息系统服务全市790多万医保参保人群,接入实时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超过3000家,医保系统每日交易大概60万笔左右,一年交易数超2.2亿笔。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100%,超过设定目标。
      5.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制订了《宁波市医保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方案》及运维应急预案,明确重大安全事件应在15分钟内进行诊断和恢复处理,符合设定1小时内设定目标。
      6.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通过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专项行动、举报核查,结合日常巡查、网上监控等形式,实现监督检查全方位、常态化,全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162家,检查覆盖率100%,达到设定目标。
      7.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S试点。2021年,在全市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执行统一的分组方案、病组点数、差异系数和结算规则,建立统一的 “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实现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的全覆盖。
     8. 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国家、省市重大医保政策及政策解读,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开展常态化医保政策宣传,通过“三服务”活动现场“送政策”等,多管齐下,提高医保政策社会知晓度。
     9.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情况统计表,2021年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外异地就医费用总额17亿元,直接结算9.5亿元,直接结算率56%。
    10.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根据2021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结果,宁波满意度95.3%,达到不低于90%的设定目标。
    2021年我市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使用规范,未发现存在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情况。总体使用效益较高,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化支撑能力,提升了经办服务水平,基金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基金运行外部环境不断改善,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总体绩效目标和10个具体绩效指标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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