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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2- 03- 25 1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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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为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上实现新突破,让老百姓有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拟定了《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时  间:2022年3月25日至4月2日

邮  箱:nbybjdybzc@163.com

传  真:0574-89382648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市)卫健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调整如下: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标准

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标准统一为每人300元。市级财政承担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经费,并对县市(含奉化)按新增90元标准部分的40%,给予每人36元的定额补助。

二、调整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标准

全市成年居民健康体检标准统一为每人200元,市级财政对区(县、市)按新增100元标准的40%,增加每人40元的定额补助,即对奉化、宁海、象山每人补助60元,对其他地区每人补助55元。

大学生健康体检标准统一为每人90元,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婴幼儿健康体检标准统一为每人42元,市级财政对奉化、宁海、象山每人补助20元,对其他地区每人补助15元。

三、调整全市健康体检频次

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居民、0-6周岁婴幼儿体检频次统一为一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60周岁以下成年居民、大学生体检频次统一为两年一次。

四、调整健康体检项目

健康体检项目根据参保类型不同分别设置,按不同人群设有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套餐、成年居民体检套餐和大学生体检套餐等,具体见附表。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 月 日


附表

体检项目

(一)退休职工体检套餐

一般检查、五官检查、眼底检查、内、外、妇;腹部彩超(肝、胆、脾、胰、双肾);胸部正位片;常规心电图;生化筛选常规(总蛋白、白蛋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血尿素、血清肌酐、血尿酸、钾钠氯、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血同型半胱氨酸测定、天门冬氨酸转移酶、碱性磷酸酶);癌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定量(AFP);血常规;尿常规、糖化血红蛋白、铁蛋白、CA-125、CA-199。

(二)成年居民体检套餐

一般检查、五官检查、眼科常规、内科、外科;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部正位片(不适宜对象除外);常规心电图。总蛋白、白蛋白、空腹血糖、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血清天门冬氨酸氢基转移酶测定、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血脂(甘油三脂、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癌胚抗原测定(CEA);血常规;尿常规,甲胎蛋白定量(AFP)、糖化血红蛋白、CA-125、CA-199。

(三)大学生健康体检套餐

一般检查、五官检查、眼科常规、内科、外科;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部正位片(不适宜对象除外)、常规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甘油三脂、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甲胎蛋白。

(四)婴幼儿体检套餐

内科、外科、儿保科,粗测判断口腔、视力、听力和生长发育情况;血、尿、粪常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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