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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保障局2023部门预算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3-02-1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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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在立法权限内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县(市)医保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3.组织制订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维护。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和局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及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36973.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3697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957.26万元,占99.99%;上年结转收入16.22万元,占0.01%。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36973.4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595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39.6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72.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48.17万元,项目支出132452.6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6973.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957.26万元、上年结转16.2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595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39.6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973.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05554.9万元增加31418.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3400万元,相应减少了市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剔除此因素,2023年预算安排比2022年实际支出增长1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39万元,占0.34%;卫生健康支出(类)135958.48万元,占99.25%;住房保障支出(类)539.61万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4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5.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03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2.6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52万元,增长8.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98.1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103.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02.58万元,增长29.27%,主要原因是:事业离休干部医疗经费项目人均医疗费用增长。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0.9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83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5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881.35万元,下降88.27%,主要原因是:新冠疫苗采购及接种项目未接种疫苗的人数逐年减少,因此2023年预算安排数比2022年实际支出大幅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90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3962.00万元,增长45.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3400万元,相应减少了市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剔除此因素,2023年预算安排比2022年实际支出增长1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1893.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02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考虑流浪乞讨人员人均救治医疗费支出上涨因素,2023年预算安排比2022年实际支出略有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68.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45.88万元,增长20.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部分支出科目由医疗保障经办事务等调整至行政运行和2022年医保中心转隶前人员经费按规定由原单位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4.6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96.92万元,下降75.27%,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包含一次性项目和中央资金项目。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646.5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81.84万元,下降37.13%,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包含中央资金项目。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56.9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4.50万元,增长154.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新设,相关项目经费在2023年安排。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360.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1.36万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4.9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3.07万元,增长150.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新设,当年执行数按实际月数计算。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80.7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1.03万元,下降38.74%,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数包含一次性项目。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230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00.00万元,下降9.56%,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工医保企业退休人员体检两年一次,2022年安排预算,2023年不作安排,2023年只追加2022年体检提标部分预算;二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经费人均医疗费支出增长。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36.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3.12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1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2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4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3.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9.1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8.37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8.37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7.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新设,2023年安排相应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新设,2023年安排相应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85万元,主要用于1辆派驻本部门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3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宁波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9.16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24.90万元,增长4.2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7.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本部门2023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1494.4万元,项目24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6.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9.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20.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2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5.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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