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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3-03-3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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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甬医保发〔2023〕8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口腔种植是缺牙修复的重要方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种植牙需求连续呈现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日益成为民生痛点,群众对口腔种植的高收费、宣传虚假补贴、用低价广告欺骗患者等问题反映强烈。

2022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要求将群众关注的种植牙纳入集采范围。同年5月,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部署“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同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精心组织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口腔种植收费专项治理等四个方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3月14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号),就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等事项予以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局工作部署,我局印发《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口腔种植价格政策

1.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等级医疗机构细化完善我市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专用耗材按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

2.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

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要求,参照省级公立医疗机构预留4%的做法明确我市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总价,即三甲、三乙、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不超过4320元、4157元、3994元、3994元。其中预留4%主要考虑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等通用型医疗服务项目的调价空间。

3.调整完善龈下洁治项目价格

根据省局要求,按照等级医疗机构细化完善我市“龈下洁治”项目并同步调整项目价格。

(二)继续执行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

依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28号)和《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协议书》,对开展目录内品牌的口腔种植继续按照国产每颗3000元、进口每颗3500元的标准执行,继续执行我市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

三、适用对象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单颗常规种植调控全流程总价是指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

六、新旧政策差异

1.按照省局新增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按照等级医疗机构予以完善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口腔种植项目按市场调节价管理,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对龈下洁治项目进行调整完善。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解读人:屠志君

联系电话:0574-8929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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