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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一报告两评议会议

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3- 04- 10 1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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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3月31日下午,市医保中心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2022年度党总支班子“一报告两评议”会议。中心领导、退休局管干部、中层以上干部、各科室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了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胡金立组长在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中心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2023年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指出,2022年,市医保中心按照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紧盯“急难愁盼”,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党建铸魂,强化建章立制,强化文化聚心等“四个强化”,党组织凝聚力切实增强,医保重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医保经办廉政风险有效防控,医保经办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医保年度经办评价居全省经办机构前列。

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2023年,市医保中心将紧紧围绕“共富医保、数字医保、效能医保、服务医保、清廉医保”建设,抓好“四个聚焦”,持续推动全市医保经办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政治过硬”,进一步提升思想引领力。持续推进二十大学习走深走实,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折不扣开展好主题教育,坚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重大突发舆情,持续锤炼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聚焦“争先进位”,进一步提升经办执行力。完善清单化工作机制和责任闭环管理,落实“一表四清单”月度报告和“回头看”制度,以钉钉子精神督促抓好各项任务的执行落实。把党员干部放到项目攻坚主战场、基层第一线、工作专班锤炼锻造,增强塑造变革能力。用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落实医保“讲师团”活动。三是聚焦“强基固本”,进一步提升组织凝聚力。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理论学习实效。扎实开展“模范党支部”创建,压实两级党组织抓党员教育管理职责,把党员教育管理落到日常。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员工风采展示活动,选树典型、树立榜样。四是聚焦“清廉医保”,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全面从严治党“四张责任清单”,继续落实“好差评”制度和“服务窗口、服务标兵、服务案例”评比,持续提升医保经办作风。加大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养和交流轮岗,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岗位大练兵,深化“以师带徒”“传帮带”制度,持续锻造医保铁军。严格落实“三交底”廉政谈话、“四必谈”等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会后,市医保中心党总支书记陈英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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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市医保中心举行了党总支2022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会议。“一报告两评议”会议指出,2022年,中心党总支积极顺应医保发展“五大新趋势”,加快推进“五个年行动”,着力完成“十项攻坚任务”,在班子建设、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党风廉政和医保文化建设等方面卓有成效。一是政治立场站位更加坚定。中心班子自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政治统领作为改革攻坚和经办服务的主线。二是落实改革更加深入。成功上线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做实市级统筹,全面落实了市级统筹下的经办一体化。配合市局修改完善《宁波市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及6项配套政策。落实纾困助企医保缴费政策,累计32万余家企业享受。三是基金监管更加严密。完成市区86家医疗机构DRG付费清算。规范两定机构管理,继续加大对医保医师违规行为的处理。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协助公安部门对30余名涉嫌欺诈骗保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四是经办服务更加便民。贯彻实施医保目录政策。持续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市各类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达761家,6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确保全市经办服务事项“六统一”。成功创建海曙区医保中心、宁波市第一医院两个省级经办服务示范点。落实“基层办事三张清单”,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22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线上办件量占比及办结率保持80%以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结算率均位居全省前列。五是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深入开展“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五个一百”活动,积极参加国家医保中心“讲经办走流程”党建引领联学联做活动,获得国家中心好评。组织党员干部对全市50家中医和口腔类诊所为主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走访检查,对50名失能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党总支落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落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和各科室负责人落实履行“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巡查。

“一报告两评议”会议指出,2022年,中心党总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定和标准,突出对拟任用人员的全面考察,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医保干部队伍。一是抓好政策学习,提升选任工作实效。始终坚持党管干部这一根本原则,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操作要求。二是坚持正确导向,不断优化干部结构。坚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原则,构建正向激励的育人体系,选树脚踏实地的干部,鼓励埋头干事的干部,褒奖做出实绩的干部,支持一身正气的干部,推动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严把五个关口,规范选拔任用程序。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对编制职数、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和备案。民主推荐关。认真确定推荐范围、时间、对象和方式,并把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主要依据,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由总支部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干部考察关。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现实表现。讨论决定关。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办法,坚持总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任前公示关。对新提拔干部均在本单位进行任职前公示,落实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对按规定天数公示后无情况反映或所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提拔的,再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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