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4-10-1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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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坚持慎终如始,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班子成员以上率下,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党课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读书班、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持续深学细悟《条例》背后的思想立意,切实把所学所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更强、作风建设更实、实干精神更足,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做实做细,全流程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按照“全域化、数字化、专业化”的建设目标,优化失能人员评估周期,缩短待遇享受等待时间,新增设10项居家护理服务项目,更好满足失能人员的护理需求,让长期护理保险这项民生制度更好惠及群众。着眼护理产业职业化、产业化发展,
三是坚持三医联动,扎实做好2023年度医保基金统算。落实DRGs点数法付费支付改革举措,出台付费评价办法,完善重症病例按项目付费、中医系数激励、国家谈判药品使用激励等清算规则,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规范开展住院服务。加强门诊总额预算付费管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倾斜支持力度,妥善做好年度统算和预算管理工作,保持了基金安全可控。
四是坚持市县联动,务实推动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细化制定参保扩面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各区(县、市)扩面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对接人社、税务部门,加强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创新工作思路,开展参保扩面路演方案展示大赛,搭建交流研讨平台,各地积极参与,充分进行展示,推进了互学互促。
五是坚持系统集成,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重视信息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应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公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守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基金监管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医药机构综合体检、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
六是坚持惠民利民,高效推进民生实事任务。强化特殊病种门诊保障,把失代偿期肝硬化等五种新增门诊特殊病种保障工作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病种保障范围,有效减轻特殊病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人员存量信息排摸,出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省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保障水平文件,推动“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全面落地。
八是坚持便捷高效,全力塑造民生最优窗口。扎实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加强与银行、保险等合作,经办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经办“小切口”推动民生“大服务”,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参保、生育津贴无感申办等“一件事”改造。扎实推进行风建设,推行“局长服务日”制度,开展行风督导。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推出集政策讲解和业务办理于一体的医保政策“工具箱”,在了解医保政策的同时提供了经办渠道,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以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高度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六学六宣六引领”学习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原原本本、逐字逐句,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领悟、入脑入心。
二是以“三医联动”为牵引,扎实推进医保重点改革任务。
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杠杆作用和医保战略购买职能,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同向发力,持续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适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做好衔接。持续完善失能人员评估办法,加强评估能力建设,规范评估流程,把好待遇享受准入关,确保长护待遇应享则享、公平公正。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支付机制,优化DRG点数付费管理办法,强化付费评价工作,加强评价规则、分组规则、付费规则、清算规则、激励规范的迭代升级;研究门诊与住院付费的闭环管理机制,完善门诊付费总额预算方案。出台中医优势病种付费办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是以医药机构综合体检为重点,常态化推进医保基金监管。落实省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五年查一次、一次查五年”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要求,完成全市工作任务。压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基金使用情况年度集中述职,落实后续整改,压实定点机构基金使用的主体责任。
四是以全民医保城市建设为目标,扎实做好2024年基本医保参保工作。从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势多样化以及人口流动常态化的角度,完善制定参保方案,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加强部门协同,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参保工作。
五是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指引,持续打造民生最优窗口。围绕医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建设,做优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参保“出生一件事”,让新生儿出生即可参保。加大“医保工具箱”推广,探索更多宣办功能和应用场景,让群众办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