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4- 03- 29 14: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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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后续如有新增事项或者事项调整,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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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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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宁波市医疗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市医保局 | 基金监管和信息管理处 | 《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浙医保发〔2022〕37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