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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4- 04- 19 1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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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部分医用耗材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NBHCCG-2024-01)要求,经企业报名、产品申报、产品审核等环节,现将合格企业申报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如对本企业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材料(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进行澄清的视为默认公示结果。
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2日
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6:00
材料接收邮箱:nb_zbcg@163.com
联 系 方 式:0574-89382897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