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一期违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

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5- 04- 30 1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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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波市海曙友好医院有限公司医保违规案件

2024年6月,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对宁波市海曙友好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等情形。经核查,该院存在心肺复苏抢救同时收取“危重病人抢救”费用,“一般专项护理”一日收费超过3次;住院病人各类“灸法”一天收费大于1次等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36805.43元。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处理如下: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基金损失136805.43元;3.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二、宁波鄞州固生堂钟益寿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医保违规案件

2024年3月,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宁波鄞州固生堂钟益寿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在开展【电针(普通电针)】等医疗服务项目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经核查,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该中医门诊部开展“普通针刺”和“温针”(温针灸)医疗服务项目时,违规进行医保结算,涉及违规医疗费用19922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7763.60元。该中医门诊部在被调查期间已整改违规问题,并全额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三、宁波奉化滕头康愉医院有限公司医保违规案件

2024年11月,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奉化滕头康愉医院省级小规模飞行检查情况反馈的通知》,对省医保局移送飞行检查材料进一步核实。经核实,该院存在超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等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1037074.62元。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处理如下: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基金损失1037074.62元;3.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倍罚款,计2074149.24元。

四、余姚市三江源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兰墅连锁店医保违规案件

2025年1月,余姚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余姚市三江源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兰墅连锁店涉嫌存在串换药品的违法行为。经核查,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1日,该药店存在串换药品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计594元。余姚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处理如下:1.退回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594元;2.处以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倍的罚款计1188元;3.暂停该药店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五、象山县厚朴中医诊所医保违规案件

2024年3月,象山县医疗保障局检查象山厚朴中医诊所时,发现其负责人徐某某实施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经核查,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徐某某先后4次使用其女儿医保卡,在象山厚朴中医诊所为其女儿将中医诊疗项目串换成川贝进行医保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计710.12元。象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规定,处理如下: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10.12元;3.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倍的罚款;4.暂停该诊所3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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